声明
摘要
引言
一、职务犯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监督概述
(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之要义
(二)职务犯罪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的功能和意义
1.平衡惩治腐败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降低诉讼成本,实现诉讼经济
二、职务犯罪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与监督现状
(一)职务犯罪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督情况
1.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立法现状
2.职务犯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及监督情况
(二)职务犯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1.指居适用条件规定不明确,监督困难大
2.职务犯罪指居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流于形式
3.检察院内部部门监督意识不强,监督积极性低
三、职务犯罪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督机制之完善
(一)明确和完善适用条件,提供有力监督支撑
1.明确无固定住所的范围
2.明确指定的居所的条件
3.明确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标准
4.明确有碍侦查的认定标准
(二)明确当事人的相关权利,充分发挥当事人及其律师的监督作用
1.详实犯罪嫌疑人及家属、辩护人的知情权
2.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正常生活的权利
3.强化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的辩护权保障
(三)强化监督意识,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
1.强化监督意识,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
2.建立职务犯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审批机制
3.完善监督方式、规范执行监督内容
4.建立协作联系机制,畅通监督信息渠道
结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