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导论
(一)选题背景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三)论文的研究思路与基本框架
(四)研究方法
一、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概述
(一)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内涵
(二)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法律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
2.担保物的特定性
3.所有权的存续性
4.抵押担保债权期限和债权额不确定
5.无追索权保护
(三)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法理基础
1.典权基础说
2.让与担保基础说
3.抵押权基础说
二、我国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养老保障制度资本化变革已是主流趋势
(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必然要求
1.我国城镇养老保险体系的现状
2.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现状
(三)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选择
(四)小结
三、我国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面临的法制困境
(一)我国现有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制约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限制
2.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限制
(二)《保险法》等相关法律适用的滞后性限制
1.我国《保险法》适用的滞后性限制
2.我国金融机构分业经营的制约
(三)相关监管制度和利益保障机制缺失
1.相关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缺失
2.专业咨询机构设置缺失
3.“以房养老”的激励和保障制度缺失
四、完善我国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对策
(一)完善我国土地管理制度
1.完善我国《物权法》关于自动续期的规定
2.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
3.建立我国农村住宅及宅基地流转机制
4.转变“小产权”为“大产权”
(二)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
1.增加我国《保险法》关于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规定
2.突破我国金融机构分业经营的限制
(三)加大政府扶持和监管力度
1.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
2.建立专业咨询制度
3.建立“以房养老”激励制度
4.构建社会征信体系网
五、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