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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第一章 自然灾害与人权
一、自然灾害的一般理论
(一)自然灾害的含义及特点
(二)自然灾害的分类
(三)自然灾害与紧急状态的关系
二、人权的概述
(一)人权的概念
(二)人权的分类
(三)人权的价值
三、自然灾害下人权保障所呈现的特点
(一)自然灾害下的人权保障是受到限制的
(二)自然灾害下人权保障的国家义务
(三)自然灾害下不得克减的人权
(四)自然灾害下的人权保障制度具有特殊性
第二章 汶川大地震:受损的人权
一、生命权
二、生存权和劳动权
三、知情权
四、社会保障权
五、受教育权
六、结社权
七、特殊主体的权利
(一)受灾儿童的受保护权
(二)残疾人的权利
第三章 汶川大地震的人权救济及检讨
一、地震中国家对人权的保障义务分析
(一)生命权的保障
(二)生存权的保障
(三)知情权的保障
(四)发展权的保障
二、地震中我国人权保障的不足
(一)防灾救灾法律体系不健全
(二)防灾救灾救助管理体制不完善
(三)防灾救灾资金投入与需求不平衡
(四)公共建筑的倒塌与建筑行业监管不力
第四章 自然灾害下人权保障的完善
一、自然灾害下人权保障的意义
(一)实现法治国家
(二)实现民主政治
二、日、美、德三国自然灾害法律制度比较
(一)日本的救灾制度
(二)美国的救灾制度
(三)德国的救灾制度
三、我国防灾减灾制度的完善
(一)法律制度的完善
(二)其他防灾减灾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