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第一章 行政权配置理论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产生
一、行政权的概念
二、行政权的配置原则
(一)法治原则
(二)效率原则
(三)分权优先原则
(四)权责统一原则
三、行政权的配置模式及其冲突
(一)行政权配置模式的概念及表现形式
(二)行政权配置模式的冲突
四、行政权配置模式的重新整合——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一)行政权配置模式的动态不平衡呼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二)什么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三)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符合行政权的配置原则
第二章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制度框架
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机关
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权力来源模式
(一)授权型集中模式
(二)委托型集中模式
三、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模式
(一)新设机关专门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二)现有执法机关集中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三)现有机关下设机构集中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人员配置模式
五、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纵向管理模式
(一)市区之间主要管理模式
(二)市县之间主要管理模式
(三)区街道之间主要管理模式
(四)县镇之间主要管理模式
六、相对集中实施机关与横向职能部门的协作关系模式
(一)移送制度
(二)联席会议制度
(三)派驻员制度
(四)共同协作制度
(六)上级部门协调制度
七、小结
第三章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实施成效与困境
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实施成效
(一)实现了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有效精简
(二)重新配置了行政权力,明确了责任划分
(三)促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提高了执法效率
(四)加快了职能转变,提升了执法形象
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设计的缺陷
(一)法律依据的不完整、不系统和不具体
(二)相对集中的范围不明确
(三)与其他行政执法权衔接不清
三、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具体实施的困境
(一)实施缺乏统筹部门
(二)地方保护主义导致执行偏差严重
(三)执法人员配备不足,编制混乱
(四)与原职能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
(五)监督体制不健全
四、小结
第四章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改革路径
一、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决定》之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二、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决定》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改革要求
(一)改革内容概述
(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综合执法
三、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改革的制度保障
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改革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
(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法律依据
(三)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组织领导体制
(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运行体制和监督机制
(五)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日常检查监管权的关系
第五章 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具体改革措施
一、立法层面
(一)明确立法目的
(二)理顺法律体系
二、权力运行层面
(一)明确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力度
(二)强化属地化管理,明确执法主体
(三)完善运作机制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五)完善监督机制
三、配套制度层面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二)建立信息交互机制
(三)实现与行政许可机关的协同配合
(四)加强和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建设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