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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我国网络警察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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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言

第一章网络警察行政执法的特殊性分析

一、机构设置与管理特殊

二、技能要求特殊

三、行政执法手段特殊

四、行政执法内容特殊

第二章网络警察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主体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主体地位不明确

(二)相关执法主体之间权责分工不明确

二、行政执法依据缺失

(一)行政执法相关法律规定内容不完善

(二)行政执法相关立法滞后

三、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

(一)执法手段存在的问题

(二)执法权限存在的问题

(三)执法程序存在的问题

四、行政执法能力不足

(一)网络安全发展新形势提出新要求

(二)专业技能不足的表现

第三章网络警察行政执法的制度完善

一、以权责明晰为中心完善执法机制

(一)明确网络警察行政执法主体权限

(二)理顺网络警察行政执法机制

(三)加强公众治理,推进行业自律

二、完善网络警察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一)制定网络警察执法专门性规范

(二)完善网络警察行政执法告知制度

(三)健全网络警察行政执法听证制度

三、构建网络警察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一)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二)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四、提升网络警察的执法水平与能力

(一)优化网络警察执法机构人员配置

(二)强化网络警察执法能力培训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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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网络警察是公安系统内部负责网络安全保卫和管理的部门,也是我国网络安全管理的中坚力量。网络警察行政执法是公安网络安全保卫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涉及网络信息安全的活动进行管理的行政行为。
  网络警察行政执法具有与其他公安行政执法部门、其他网络行政执法主体诸多不同之处。网络警察的机构设置与管理特殊,设立时间较短,除受公安机关领导管理外,还受国家网信机关的协调管理;网络警察要求除具备警察专业技能外,还需具备网络信息信息网络技术等特殊技能;网络警察行政执法的内容也具有特殊性,是对网络运营机构和网络使用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的行政执法;网络警察行政执法手段具有鲜明的网络技术性特点。
  现阶段,我国网络警察行政执法还存在众多问题,突出表现在:第一,网络警察执法主体地位不明确,网络执法存在职能交叉、执法权力混乱。第二,网络警察行政执法依据欠缺,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相关立法落后。第三,网络警察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法手段较为单一,目前来说主要以行政处罚为主;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过程中易影响公民的基本权利;执法程序不规范,对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不够重视;网络警察执法能力个体差异较大,具备高水平的网络警察欠缺,而网络安全新形势对网络警察的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国网络警察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与网络的不断发展壮大紧密相关,在建设网络强国的要求下,必须加强网络警察行政执法制度的完善,要积极推进公安机关网络与信息安全执法规定的法治化和规范化,为我国网络警察执法提供专门的执法规范。具体要做到:明确网络警察执法主体权限,完善网络执法机制;完善网络警察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规范执法行为;构建网络警察行政执法内外部监督机制;提升网络警察的执法水平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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