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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现象学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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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埃德蒙德·胡塞尔在二十世纪初发起了一场独具特色而又声势浩大的哲学运动——现象学运动,正是通过这场运动,现象学成为公认的最重要的哲学流派之一。然而作为现象学标志性的内容却是它的独具特色的现象学方法。而事实上,为胡塞尔现象学铺路的现象学方法,其内容本身就是彻头彻尾的现象学。也就是说现象学方法和现象学哲学是融为一体的。不透彻了解现象学,就不可能掌握现象学方法,同样,不掌握现象学方法,也不可能理解现象学。然而,胡塞尔对现象学方法的论述并不系统而是散见于其现象学思想的论述之中,并且这些片段的现象学方法的论述也并非易于理解。更为困难的是,胡塞尔对现象学方法的理解和把握又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这更为我们掌握现象学方法带来了困难。然而,要正确理解现象学,掌握现象学方法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本研究认为,要正确理解胡塞尔现象学方法,必须从对胡塞尔现象学产生过重大启示的笛卡尔、康德等理性主义哲学中寻找理论源头,这样才能从历史的进程中理解并凸显胡塞尔现象学方法的意义。并且,我们认为,胡塞尔现象学方法是一个完整的方法论体系。具体来讲,我们认为胡塞尔现象学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现象学的还原,它构成了现象学的逻辑起点,胡塞尔本人也认为这是最有现象学特色的方法,体现了现象学的“无前提性原则”;二是现象学的本质直观,是现象学“原则的原则”,它是现象学的核心方法,;三是现象学的描述方法,是现象学“面对实事本身”的内在要求。同时在每一种现象学方法的介绍和研究中,我们也注意从历史的维度展现胡塞尔现象学方法的发展进程。总体来讲,我们认为胡塞尔现象学还原为现象学研究提供了独特的研究对象,本质直观是直观对象本质的方法,而描述方法则是对直观对象的本质作如实描述。三种基本方法构成了现象学方法的整体,并且这三种方法以其鲜明的特色实现了对传统哲学方法的超越。
   本文通过对胡塞尔现象学方法系统的介绍和研究,以期增进对胡塞尔现象学的理解,进而为我国哲学的发展提供新的理论视角和方法论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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