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视角下表演者权利问题研究
【6h】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视角下表演者权利问题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摘要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目的

1.2 文献综述

1.2.1 表演者权利理论的研究

1.2.2 《北京条约》及表演者权利立法影响的专题研究

1.3 研究方法、文章结构及创新点

第2章 表演者权利基本概念与《北京条约》

2.1 表演者权利的基本概念

2.1.1 表演者权利的产生

2.1.2 基本概念

2.2 《北京条约》的缔约背景及影响

2.2.1 《北京条约》的缔约背景及过程

2.2.2 《北京条约》的意义

第3章 表演者权利主体与客体的界定

3.1 表演者的界定

3.1.1 表演者的通常涵义

3.1.2 国际公约和各国立法关于表演者概念的规定

3.1.3 法人和其他组织与表演者的关系

3.1.4 《北京条约》框架下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

3.2 关于表演概念的产生及认定

3.2.1 表演的通常涵义

3.2.2 国际公约及各国立法中表演概念的规定

3.2.3 《北京条约》框架下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

第4章 表演者权利内容研究

4.1 表演者的精神权利

4.1.1 表演者精神权利的产生及发展

4.1.2 各国表演者精神权利相关立法比较分析及我国典型案例评析

4.1.3 《北京条约》框架下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

4.2 表演者的经济权利

4.2.1 表演者经济权利的产生及发展

4.2.2 其他国家或地区表演者经济权利相关立法的比较分析

4.2.3 《北京条约》框架下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

第5章 表演者权利实现方式研究

5.1 表演者权利的转让

5.1.1 权利转让的产生

5.1.2 权利转让的制定历程

5.1.3 《北京条约》框架下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

5.2 表演者权利的集体管理

5.2.1 表演者权利的基础型集体合同管理模式的可行性

5.2.2 其他国家表演者权利基础型集体合同管理模式的比较分析

5.2.3 我国表演者权利基础型集体合同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展开▼

摘要

表演者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出现了,他们的足迹和人类的历史相伴而行,但对表演者的保护却只能追溯到140多年前,随着录制技术、复制技术、传播技术的不断进步,表演被记录下来,并成为全球流通的商品,这些技术同时也改变了表演与表演者以及表演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各国立法者逐渐意识到加速表演者权利立法的必要性,同时,国际社会也做出了积极的应对,一系列国际条约的产生就是最好的映证。《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首次以国际条约的形式规定了表演者的经济权利,《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扩大了表演者的经济权利在全球承认和保护的范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承认了表演者经济权利的专有性,并首次规定了表演者的精神权利。这些国际条约为平衡各国之间对表演者的保护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2012年签订的《试听表演北京条约》(简称《北京条约》)对表演者的保护更是具有划时代的作用,其首次将对表演者的保护延伸到视听录制品,从而结束了表演者无法得到全部保护的局面。在条约签订之后,对表演者权利的保护也会更加趋于完善,此时对表演者权利进行系统研究具有理论意义。同时我国正在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修订,《北京条约》对保护表演者的相关条款势必产生影响。通过国内外表演者权利的对比研究,借鉴国外的成熟立法,提出对我国表演者权利立法的完善建议,此举具有实际意义。目前我国对表演者权利有关表演者权利主体和客体、表演者权利内容和表演者权利的实现等方面立法存在明显不足。在《北京条约》的视角下解读表演者权利具有独创性。通过解读表演者权利的相关立法和理论,剖析表演者和表演定义、表演者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表演者权利转让、表演者权利的集体管理和各国立法现状,评价我国对表演者权利立法相关条文,指出相关立法条文的不足,探讨其可能对我国著作权法修改的影响并提出对著作权法修改的建议,以其达到对表演者权利的系统理论研究。依据这样的模式,以文本研究为基础,立足于我国国情,从立法论的角度审视我国的表演者权利立法现状,进而提出完善我国表演者权利保护体制的建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