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绪论
第一章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的概述
第一节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之内涵
一、行政公益诉讼的定义
二、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内涵
第二节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的意义
一、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
二、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的可行性
第二章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的国外立法状况及启示
第一节国外立法状况
一、美国的立法规定
二、德国的立法规定
第二节国外经验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一、原告资格范围不断扩大
二、两层结构的公益诉讼制度
三、充分利用前置程序防止滥诉
四、公共利益的司法界定具有时代特点
第三章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第一节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的现状
一、立法现状
二、执法状况
第二节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二、诉前程序
三、案件结果
四、案件意义
第三节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存在的问题
一、诉讼热情不高
二、角色定位不明
三、诉讼权利不详
四、诉讼程序缺失
第四节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公共利益概念界定模糊不清
二、传统当事人适格理论的限制
三、缺少法律依据
第四章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建议
第一节明确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地位
一、法律监督者
二、公益保护人
第二节扩大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
一、政策性价格垄断案件
二、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三、涉农惠农案件
四、安全生产领域案件
第三节健全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的流程设置
一、诉前程序
二、举证责任
三、诉讼权利
四、诉讼后果
第四节规范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的相关制度
一、诉前通知制度
二、举证责任制度
三、救济程序
第五节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救济程序
一、重视庭前审查程序
二、完善《国家赔偿法》归责原则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