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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快递服务中货物毁损灭失赔偿责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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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摘要

绪论

一、案情及争议焦点

(一)基本案情介绍

案例一:保价快件赔偿纠纷案例

案例二:未保价快件赔偿纠纷案例

案例三:贵重快件赔偿纠纷案例

案例四:特殊快件赔偿纠纷案例

(二)案件争议焦点

二、快递服务赔偿责任的理论与实务分析

(一)赔偿责任的性质

1.学术争议与实务分析

2.本文观点

(二)快递服务合同格式条款的效力

1.保价条款的性质和效力

2.未保价条款的性质和效力

(三)快件货损赔偿价值标准的确定

1.保价快件货物的赔偿标准

2.未保价快件货物的赔偿标准

三、关于快件货物毁损灭失赔偿责任的几点思考

(一)存在的问题

1.快递企业滥用保价制度

2.格式条款的告知义务履行不规范

3.保价赔偿条款中的保价率标准不合理

4.未保价赔偿条款中的最高赔偿限额不合理

5.快递企业赔偿标准缺失

(二)关于快递服务货损赔偿的完善建议

1.完善快递企业的告知义务

2.完善快递行业的保价制度

3.完善限制赔偿制度

4.建立快递行业的保险制度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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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快递服务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新兴的行业,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因各快递企业服务质量的参差不齐,产生了大量快件货物损害赔偿纠纷,由于目前涉及快件货物损害赔偿的法律规范还不够细致,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学术界就此问题争论从未停止,各地法院处理快件货物毁损灭失赔偿纠纷的裁判理由及结果也不尽相同。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各地法院对快件货物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理解不同,予以保护的请求赔偿范围也不尽相同,快递企业滥用保价制度和限制赔偿制度通过格式合同中的保价条款与未保价条款限制规避其责任,这些问题都可导致消费者的损失不能得到有效弥补。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文从快件货物损害赔偿的性质、保价条款与未保价条款的性质和效力以及赔偿标准几个方面进行分析,认为快件货损赔偿责任的性质应根据消费者的具体诉讼请求来确定,目前快递服务合同中,保价条款所含有最高保价限额内容和未保价条款的限制赔偿标准均违反公平原则,并结合上述观点进一步提出建议完善快递企业的提示告知义务、完善保价制度和限制赔偿制度以及引入保险制度,以求快递服务行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能够健康文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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