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礼法之争的情况
(一) 第一阶段引进近代司法制度之争
(二) 第二阶段修律原则之争
(三) 第三阶段《暂行章程》是否附入新刑律之争
(四) 第四阶段立法指导思想之争
二、礼法之争所表达的中西法律文化冲突
(一) 法律制度层面的冲突
(二) 法律观念层面的冲突
(三) 国家主义与家族主义的冲突
三、清末变法修律的历史原因分析
(一) 清末政治领域的转变
(二) 清末社会思想意识的擅变
四、礼法之争对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影响
(一) 法律制度层面的变化
(二) 法律观念层面的变化
(三) 法律文化的构建应注重对传统法律文化的吸收
(四)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可创造性转化的方面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