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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语境下的电视法制节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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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息公开是实行民主法治的重要标志之一。政府新闻发布和媒体公开报道是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电视法制节目是法治信息传播的专业性渠道,不仅是法治普及和宣传的重要方式,更是保障公众对法制信息知情权的重要通道。在信息公开法治化、深入推进化的情境下,信息公开的进程对电视法制节目的运作理念、节目环境、节目资源、制作形态等方面发生了重大影响。电视法制节目对国家法律政策、立法过程、司法程序、政府行政等信息的公开报道,尤其是对法制事件的实况公开报道,不仅是满足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的渠道,而且是发挥法律教育和舆论监督功能的途径。
   本文以信息公开语境下的电视法制节目为研究内容,主要从下列几个方面展开:一是电视法制节目对信息公开的响应机制。信息公开的新传播语境,给新闻传媒报道公开透明报道、提升公信力和加强舆论监督提供了良好保障;给电视法制节目的创新提供了新的机遇。二是在信息公开的法治进程中,电视法制节目是重要的推动力量。回溯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进程,可以看出,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与信息公开推进紧密相连,电视法制节目的创新也不断拓展了法治信息公开的新领域。三是与信息公开法治化要求相比,我国电视法制节目仍然存在着很多误区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过分追求戏剧化和故事化,信息内容窄化和新闻侵权等,电视法制节目在采编报道过程中也存在信息传播负面效应。本文从四个类型的法制节目存在的传播负效应进行分析,并相应提出了从信息公开定位,坚持法治导向、满足受众需求,加强自律和他律等方面提升电视法制节目质量的对策;在此基础上,对法制节目的发展趋势提出前瞻性构想,在信息公开为主要特征的新传播生态中,电视法制节目的改革和发展,需要广度拓展和深度开掘:在广度上,坚持法治内容的多元化传播,以法治精神贯穿始终,在形式上推进寓法于乐的可视化包装,加强活动营销:在深度上,加强节目细分,差异化经营和深度报道的分量,打造品牌节目并扩张其社会性内涵,使电视法制节目成为信息公开和普法传播的大众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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