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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第一章 海峡两岸仲裁裁决相互认可与执行法律依据的历史考察
第一节 2015年之前内地的规定及弊端分析
一 内地的规定
二 弊端分析
第二节 台湾的规定及弊端分析
一 台湾的规定
二 弊端分析
第二章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规定了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具体执行条件
一 明确了适用范围
二 明确了认可与执行的划分
三 认可仲裁裁决的既判力
四 详细规定了拒绝认可与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理由
第二节 设置了台湾地区仲裁裁决认可与执行的程序
一 明确了认可与执行的期限
二 明确了证明仲裁裁决真实性的途径
三 规定了申请时需提交的文件
四 明确了委托申请制度
第三节 完善了一系列相应的配套机制
一 财产保全、延缓执行、驳回申请的规定
二 对期间、诉讼费用、送达、法律生效的规定
第三章 海峡两岸仲裁裁决相互认可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单边立法模式存在弊端
一 单边立法模式不利于落实两岸司法共识
二 单边立法模式不利于海峡两岸司法协助的稳定发展
第二节 《15规定》并未规定是否允许平行申请
第三节 《15规定》并未严格规定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适用
第四章 海峡两岸仲裁裁决认可与执行的完善
第一节 完善海峡两岸仲裁裁决认可与执行所应依据的原则
一 牢牢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二 坚持“一国两制、法域平等原则”
第二节 模式的选择
一 发挥民间组织作用促进两岸合作交流
二 密切两岸司法协助,推进朝着双边模式发展
第三节 具体规定的完善
一 建议台湾地区明确大陆仲裁裁决的既判力
二 《15规定》应明确平行申请问题
结论
参考文献
个人简历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致谢
郑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