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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隋—唐五代“指责”义概念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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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绪论

第一节 理论背景和研究现状

一 概念场理论背景

二 研究现状

第二节 研究内容和思路

一 研究内容

二 研究思路

第三节 选题意义与研究方法

一 选题意义

二 研究方法

第一章 南北朝隋“指责”义概念场

第一节 北方“指责”义概念场

一 讥、刺、诮

二 呵(诃)、叱

三 责、让、谴

四 诽、谤、讪

五 数、怪、怨、斥、嗔

第二节 南方“指责”义概念场

一 讥、刺、诮

二 呵(诃)、叱

三 责、让、谴

四 诽、谤、讪

五 数、怪、怨、斥

六 咎、谪、指

第三节 南北方“指责”义概念场的差异比较

第二章 唐五代“指责”义概念场

一 讥、刺、诮

(一) 讥

(二) 刺

(三) 诮

二 呵(诃)、叱

(一) 呵(诃)

(二) 叱

三 责、让、谴

(一) 责

(二) 让

(三) 谴

四 诽、谤

(一) 诽

(二) 谤

五 怪、嗔

(一) 怪

(二) 嗔

六 数、咎、怨、谪、斥

(一) 数

(二) 咎

(三) 怨

(四)谪

(五)斥

第三章 南北朝隋与唐五代“指责”义概念场的差异比较

第一节 “指责”义概念场的继承

一 概念场成员的继承

二 组合形式的继承

第二节 “指责”义概念场的丰富发展

一 概念场成员的丰富发展

二 组合形式的丰富发展

第三节 “指责”义概念场的衰落退化

一 概念场成员的衰落退化

二 组合形式的衰落退化

第四章 南北朝隋—唐五代“指责”义概念场历时演变分析

第一节 “指责”义概念场历时演变的特点

一 高频成员的更替

二 双音节化的趋势

三 组合关系的变化

第二节 “指责”义概念场历时演变的原因

一 社会的外部原因

二 语言的内部原因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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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传统训诂学对汉语词汇的研究大多是用来释义的,对词汇系统的研究也是零散而孤立的,缺乏历史发展观念,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汉语词汇史的纵深发展。文章着眼于南北朝隋至唐五代时期,运用概念场理论,并结合义素分析、定量与定性、共时与历时、归纳与分析等研究方法,对这一时期的“指责”义概念场进行梳理和描写。在此基础上,探索归纳“指责”义概念场成员在南北朝隋至唐五代时期的发展演变轨迹。 对南北朝隋至唐五代“指责”义概念场的研究,文章将分别对这两个时期进行考察。首先,选取各个时期口语性较强的优质语料,对这些文献中表达“指责”这一概念的词语进行调查统计,分析这些词语在语料中的具体使用情况。然后,把两个时期“指责”义概念场成员进行历时比较,从语义特征、用法功能、组合情况、使用频率、分布地位等方面,考察各个成员从南北朝隋到唐五代的动态变化情况。最后,探求“指责”义概念场在南北朝隋至唐五代的历史演变的特点和原因。 具体而言,本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首先,从理论方法层面,文章阐述了概念场的理论背景以及我国学界运用概念场理论取得的一些研究成果,并介绍了“指责”义概念场和这类动词的研究现状。运用义素分析法,确定“指责”义概念场成员的选定标准和考察的对象,说明了本文所选取的文献语料。确定“指责”义概念场的成员为以下19个:“讥”“刺”“诮”“呵(诃)”“叱”“斥”“让”“谴”“责”“诽”“谤”“讪”“数”“怪”“嗔”“咎”“怨”“谪”“指”。接着,阐明文章的研究方法、研究意义等问题。 其次,在横向的共时层面上,本文对概念场各个成员的具体表现进行描写。文章从南北朝隋和唐五代两个时期分别入手,对“指责”义概念场成员进行逐条梳理分析。本文对各成员的语义特征、用法功能、组合形式、构词能力、使用频率等具体情况进行详细描写,制作与之对应的使用频率表格和地位分布图。在此基础上发掘出,两个时期的核心成员都是“责”,南北朝隋时期的高频成员是“讥”“诮”“谤”,而唐五代时期的高频成员是“怪”“呵”“叱”。针对南北朝时期的南方与北方概念场,专门进行比较分析,尝试展现其差异情况。通过比较分析发现,北方和南方“指责”义概念场的进场成员有所不同,共有的成员有15个,即“讥”“刺”“诮”“呵(诃)”“叱”“斥”“让”“谴”“责”“诽”“谤”“讪”“数”“怪”“怨”。北方概念场独有的成员为“嗔”,南方概念场独有的成员是“咎”“谪”“指”。南北方共有的15个成员在两个概念场中的使用频率、分布地位也有差异。不仅如此,南北方概念场成员的组合关系、构词能力也有所不同,表现为南方概念场成员的组合形式更丰富、构词能力更强。最终呈现出了南方“指责”义概念场相比北方更活跃更多样的现象。 再次,在纵向的历时层面上,文章对“指责”义概念场成员的发展演变进行梳理考察。通过对南北朝隋和唐五代两个时期“指责”义概念场成员的对比分析,从概念场成员及其组合形式的角度,发掘到了唐五代“指责”义概念场的继承、发展和衰落情况。继承的情况表现为,唐五代“指责”义概念场有15个成员是两个时期共有的,即“讥”“刺”“诮”“呵(诃)”“叱”“让”“谴”“责”“诽”“谤”“数”“怪”“怨”“咎”“谪”,这些成员多有继承的组合形式;丰富的情况表现为“嗔”的使用频率、组合形式和构词能力的发展,以及概念场部分成员组合形式的丰富;退化的情况表现为“斥”“讪”“指”的衰微,以及概念场部分成员组合形式的衰落。 最后,本文尝试归纳分析“指责”义概念场历时演变的特点和原因。文章通过梳理南北朝隋至唐五代时期“指责”义概念场的演变过程,将其演变特点归纳为:高频成员的更替、双音节化的趋势、组合关系的变化。最后,从社会外部原因和语言内部原因两方面着手,尝试分析出社会环境、佛教传入、言文分离趋势等外因,以及语言内部的表意明晰化要求、汉语内部音韵规律要求、语言系统内部调节等内因。

著录项

  • 作者

    李倩;

  • 作者单位

    郑州大学;

  • 授予单位 郑州大学;
  • 学科 汉语言文字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张艳;
  • 年度 2019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南北朝; 唐五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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