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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模式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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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借鉴国际税制改革与发展的一般规律及成功经验,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国民收入的增长,确立以所得部为主体税种的税制模式既是合理的,也是可行的.当然,这种税制模式的转换并不是骤然的,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们必须把税制模式看成一个动态的概念,并把它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来考察,将其分为近期模式、中期模式和远期模式,把以所得部为主体税种的税制模式作为一个远期目标,并为目标模式的实现积极准备和创造条件.

著录项

  • 作者

    胡雅宁;

  • 作者单位

    河北大学;

  • 授予单位 河北大学;
  • 学科 政治经济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房保安;
  • 年度 2000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税收;
  • 关键词

    税制模式; 所得税; 商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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