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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村治理中的协商民主制度化研究——以温岭市和馆陶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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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绪 论

1.1 选题的来源及研究目的和意义

1.2 研究现状综述

1.3 创新与不足

1.4 研究方法

第2章 协商民主与乡村治理相关理论基础

2.1 协商民主

2.2 协商民主制度化

2.3 协商民主与乡村治理的契合性

2.4 乡村治理中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的意义

第3章 乡村协商民主制度化案例分析

3.1 温岭市“民主恳谈”制度

3.2 馆陶县“干群恳谈例会”制度

3.3 “民主恳谈”与“干群恳谈例会”制度的比较

第4章 乡村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4.1 乡村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2 乡村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第5章 乡村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5.1 培育协商民主文化

5.2 提高参与主体的协商能力

5.3 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民主的运行机制

5.4 与既有民主参与制度相衔接

5.5 创新协商民主实践形式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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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的协商民主经历了从单纯的理论研究到实践创新,并朝着制度化方向发展的过程。到21世纪初,协商民主理论被中国学术界所熟知,国内学者开始对协商民主理论进行深入研究,基层协商民主实践探索也在悄然进行。随着协商民主理论在中国的发展,协商民主实践逐步深入,实践形式丰富多样,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开始进入制度化建设层面。
  在中国,乡村社会是基层协商民主实践的重要场域,协商民主是解决乡村治理难题、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多元共治的乡村治理结构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协商民主强调和倡导的理念与乡村治理理念不断融合,在目的、过程等方面呈现出一定的契合性。在乡村社会治理过程中发展基层协商民主,推进基层协商民主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有利于完善乡村社会治理结构,规范协商民主在乡村社会中的合理运作,提高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论文以温岭市“民主恳谈”制度和馆陶县“干群恳谈例会”制度为案例,从两种协商民主制度的形成背景出发,深入挖掘其制度体系与运行特点,并在比较中分析两种制度的相似和不同之处。在基层协商实践中,由于协商主体民主观念淡薄、协商主体不对等、协商主体能力低下、协商民主程序运行机制不健全和实践形式灵活度不高等原因,导致乡村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出现协商民主水平较低、形式化和随意性现象严重;协商民主参与主体覆盖面不够广泛;协商主体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协商民主体系不健全和实践形式有待创新等普遍性问题。
  推进乡村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应在乡村社会培育协商文化,提高协商民主参与主体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观念;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决策能力,提高基层民众的认知能力、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建立健全协商民主运行机制,完善协商民主的程序机制、利益表达机制、监督与反馈机制;不断拓展协商平台,积极探索协商民主实践形式。通过这些路径,为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更好地推进乡村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

著录项

  • 作者

    李小龙;

  • 作者单位

    河北大学;

  • 授予单位 河北大学;
  • 学科 政治学理论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袁刚;
  • 年度 2017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农民工作;
  • 关键词

    协商民主; 制度化; 乡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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