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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前言
一、法律逻辑学科理论导论
(一)构建法律逻辑学科理论的重要意义
(二)法律逻辑学科理论研究的困境.
(三)法律逻辑学科理论的构成
二、法律逻辑的学科定位
(一)形式逻辑分支论
(二)应用逻辑分支论
(三)理论法学分支论
(四)最合理的学科定位:双重归属论
三、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
(一)法律逻辑的学科性质与研究对象的关系
(二)国内学术界对法律逻辑研究对象的基本观点
(三)法律逻辑研究对象的正确界定
四、法律逻辑的研究视域
(一)法律概念的认知——法律推理的起点
(二)法律推理大前提的寻找——法律解释的逻辑基础
(三)法律推理小前提的建立——案件事实认定
(四)推理方法的运用——判决结论生成的工具
(五)实质法律推理——法律职业者思维上的明珠
(六)法律论证——判决结论推销的艺术
(七)其它
五、法律逻辑的研究主体及研究方法
(一)对法律逻辑研究主体的分析
(二)法律逻辑研究的认识论
(三)法律逻辑研究方法论略论
六、法律逻辑的学科特征
(一)跨学科性
(二)实践性
(三)理论性
(四)工具性
(五)非形式性
(六)注重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的统一
七、法律逻辑与相近学科的关系
(一)法律逻辑与法律方法论的关系
(二)法律逻辑与应用逻辑的关系
(三)法律逻辑与法理学的关系
八、法律逻辑在法学教育中的价值
(一)法学教育的目标
(二)法律思维方式养成的重要性
(三) 法律逻辑在法学教育中的意义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