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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特音乐美学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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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李斯特音乐美学思想的产生

1.1时代背景

1.2李斯特的音乐道路

二、李斯特音乐美学思想的哲学基础

三、李斯特音乐美学思想的核心

3.1音乐的情感性

3.2音乐的文学性

3.3音乐的形式美

四、李斯特音乐美学思想中的价值论

4.1道德论

4.2救赎论

五、李斯特音乐美学思想的当代意义

5.1坚持音乐的人文品格

5.2对当今音乐教育的启示

结语

致谢

主要参考文献

附录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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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李斯特的音乐美学思想是浪漫主义艺术观和哲学观在音乐领域的具体化,它带有这个时代所赋予的鲜明特征。李斯特在对音乐“内容与形式”命题的探讨过程中,继承了黑格尔的二元论美学思想,强调形式为内容服务的观点。音乐应当以情感内容的表现作为其艺术价值的标准,这是李斯特音乐美学思想的核心;他借助于文学的力量,把情感的主体性扩展到纯音乐的广阔领域;他在音乐形式上的种种创新,也是立足于拓展情感表现的广度、加强情感表现的深度这一总体需要之上的。对于渴望世界重新复归于人性的李斯特来说,无论是倡导音乐应当“丰富并净化人的情感,唤醒他们心灵上最美好的自我”,还是为摆脱难堪处境而向宗教寻求灵魂的救赎,都是李斯特审美价值观的体现。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研究和借鉴李斯特音乐美学思想中的积极因素,对于促进我国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纠正艺术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重技轻艺、重艺轻道的错误观念,以及培养创新人才、发展民族音乐等方面无疑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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