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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特劳森对罗素指称理论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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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第二章 罗素的指称理论

2.1 指称理论的背景

2.2 罗素指称理论的内容

2.3 罗素指称理论的成果与遗留问题

第三章 斯特劳森对罗素指称理论的批判和改造

3.1 斯特劳森对罗素指称理论的批判

3.2 斯特劳森对罗素指称理论的改造

第四章 对斯特劳森改造的讨论

4.1 取得的成果

4.2 存在的问题

4.3 对后世的影响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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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何对如“圆的方”等不存在之物指称进行分析,一直是哲学界争论的焦点之一。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方式,大致可以归为两类,一类是以罗素为代表的人工语言模式,一类是斯特劳森所采取的日常语言模式。两种不同方法之间的争论焦点是,哪种方法更能接近语言所要表达的真理。
  自1905年罗素的《论指谓》发表以来,采用逻辑技术去分析语言的逻辑构成方法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不少的学者认为这种方法是唯一能够有效地分析指称问题的方法。直到将近半个世纪之后,斯特劳森《论指称》一文的出现才引起学界对罗素指称理论合理性的再审视。
  斯特劳森对罗素指称理论的改造,始终是在为日常语言的合理性作出辩护。他正确地指出了罗素的指称理论在强调语言的逻辑结构的同时,忽略了有关语言使用的语境分析。此次改造的价值在于提出对语词和语句的三种区分,深化了语境的涵义,推动了语言研究从语义学进入语用学的转变。但是,斯特劳森坚持日常语言的观念,这一点使得其指称理论缺乏精确化的分析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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