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第一章 绪论
1.1 选题缘起
1.2 既有研究简述
1.3 研究目标和研究思路
第二章 “孝养条款”的宪法存在与误解
2.1 立法表现形式
2.1.1 宪法的宣示性规范
2.1.2 宪法具体化
2.2 对“孝养条款”入宪的误解
2.2.1 价值上,无法取得宪法核心价值地位
2.2.2 立法旨趣上,混淆了公法与私法
2.2.3 规范性上,只是纲领性表达,无实际作用
2.3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宪法“孝养条款”背后的不同话语逻辑
3.1.2 “权利本位论”下对“孝养条款”的定位
3.2 对“权利本位论”的内部质疑
3.2.2 “法权本位论”的宪法话语逻辑
3.3 从“权利”到“人权”: “共同体规则”的话语逻辑
3.3.1 权利:一个非自足的概念
3.3.2 人权与共同体:解读宪法的核心范畴
3.3.3 “共同体规则”下的宪法内在义务
3.4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孝养条款”入宪的合理解释
4.1 是共同体赖以生存的伦理基础
4.1.1 传统社会对孝养义务的表达
4.1.2 孝养条款的人性基础
4.2 是共同体有序运行的基本支撑
4.2.2 “折中家庭”充分发挥家庭的互助性和自足性
4.3 对共同体道德危机的必要回应
4.3.1 家庭和父母去神圣化
4.3.2 经济理性、个人主义与契约自由观念的冲击
4.3.3 家庭结构变化和社会压力的增加
4.4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宪法“孝养条款”的内在价值探寻
5.1 体现国家法秩序对家庭的承认和保护
5.1.1 家庭是国家和社会的基础
5.1.2 家庭是中国人所看重的生活意义
5.2 矫正“公民-国家”二元对立认知偏差
5.3 塑造共同体观念,完成对人权的完整保护
5.4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论文发表及科研情况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