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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实证分析——以甘肃省临夏州检察机关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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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第一章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内涵和价值

1.1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内涵

1.2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价值

1.2.1有利于实现刑罚的终极目标

1.2.2有利于落实我国少年司法的原则

1.2.3有利于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统一

第二章 近年来临夏州未成年人犯罪的总体情况

2.1犯罪人数逐年增加

2.2触犯罪名高度集中

2.3犯罪年龄高度集中

2.4以未成年男性为主

2.5文化程度普遍较低

2.6无业闲散人员居多

2.7单亲家庭人员居多

2.8多为共同作案

2.9本地人员居多

第三章 临夏州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的基本情况

3.1开展社会调查的总体情况

3.1.1 调查的案件范围

3.1.2 调查的主体

3.1.3 调查的环节

3.1.4调查的程序

3.1.6调查的内容

3.1.7调查的方法

3.1.8调查结果的运用

3.2存在的主要问题

3.2.1调查的案件范围不一致

3.2.2调查主体以检察机关人员为主

3.2.3调查启动时间滞后

3.2.4调查内容简单且偏向形式化

3.2.5调查对象单一内容不全面

3.2.6调查结论未受法官重视

3.2.7衍生问题诸多

3.3产生问题的原因

3.3.1法律规定不完善

3.3.2工作理念不到位

3.3.3配套机制不健全

3.3.4人员素质不适应

第四章 我国部分地区及域外国家的实践及启示

4.1 我国部分地区社会调查制度的司法实践

4.1.1上海市宝山区

4.1.2湖南省长沙市

4.1.3陕西省宝鸡市

4.1.4四川省邻水县

4.2 我国港澳台地区和部分域外国家的社会调查制度

4.2.1港澳台地区

4.2.2德国

4.2.3美国

4.3给我们的启示

4.3.1少年司法应秉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4.3.2应当建立统一完备的少年刑事法律体系

4.3.3大量适用非监禁刑

4.3.4调查主体是专门机构或者专职人员

4.3.5是对未成年人的全面调查

4.3.6一般采用实地调查为主书面调查为辅的方式

4.3.7调查结论为法官提供重要参考

第五章 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建议

5.1完善立法健全机构

5.1.1制定少年刑事法律

5.1.2设立少年司法机构

5.2区分启动主体和调查主体

5.2.1模式设计

5.2.2优势介绍

5.3设立专职调查员

5.3.1明确任职资格

5.3.2明确法律地位

5.3.3严格管理监督

5.4规范调查程序

5.4.1扩大适用范围

5.4.2明确调查方法

5.4.3明确调查时限

5.5明确调查报告的内容和性质

5.5.1明确调查内容

5.5.2明确证据属性

5.5.3提高运用效果

5.5.4设置审查程序

5.6完善配套机制

5.6.1保密机制

5.6.2矫正机制

5.6.3律师查阅机制

5.6.4心理咨询机制

5.6.6异地调查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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