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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下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的适用研究——以福建省为分析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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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第1章 刑事和解制度的基本理论

1.1 刑事和解的涵义

1.1.1 刑事和解的概念

1.1.2 刑事和解和相关概念的区别

1.2 检察机关行使的公诉权和刑事和解的相容性分析

1.2.1 公诉权和刑事和解在价值取向上的一致性

1.2.2 公诉权和刑事和解在效率追求上的一致性

1.2.3 公诉权和刑事和解在预防效果上的一致性

1.2.4 刑事和解能够弥补公诉权行使效果的不足

1.3 审查起诉阶段更适宜开展刑事和解工作

1.3.1 侦查阶段开展刑事和解的不利因素

1.3.2 审判阶段开展刑事和解的不利因素

1.3.3 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的优势

第2章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适用现状分析

2.1 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的法律依据

2.1.1 刑事和解在我国各地适用的依据

2.1.2 福建省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的依据

2.2 福建省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适用现状

2.2.1 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

2.2.2 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数量

2.2.3 刑事和解的主持者

2.2.4 刑事和解的启动审批和审查确认

2.2.5 刑事和解成功后的处理

2.2.6 检调对接机制

2.3 刑事和解的实践效果

2.3.1 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3.2 促进犯罪者回归社会、防止重新犯罪

2.3.3 保障被害人权利

2.3.4 节约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第3章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适用的实践难题

3.1 理论层面的问题

3.1.1 面临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质疑

3.1.2 面临违反公平正义原则的质疑

3.1.3 面临当事人意思自治凌驾于司法公平正义之上的质疑

3.2 制度层面的问题

3.2.1 考评机制

3.2.2 监督机制

3.2.3 预防帮教机制

3.3 操作层面的问题

3.3.1 检察人员的角色定位问题

3.3.2 程序问题影响办案人员积极性

3.3.3 适用标准不统一

3.3.4 赔偿标准不统一

3.3.5 赔偿方式较单一

3.3.6 当事人反悔对和解协议的影响

第4章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适用的完善途径

4.1 理论层面的阐释

4.1.1 刑事和解与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协调

4.1.2 刑事和解与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不冲突

4.1.3 刑事和解契合矫正正义理论

4.2 制度层面的完善

4.2.1 建立调查机制

4.2.2 完善考评机制

4.2.3 完善监督机制

4.2.4 完善帮教矫正机制

4.2.5 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4.2.6 建立检调对接机制

4.3 操作层面的完善

4.3.1 明确酌定不起诉的裁量因素

4.3.2 设立合理的赔偿标准

4.3.3 建构多元化的赔偿方式

4.3.4 对反悔的认定

4.3.5 转变执法观念,宣传和谐理念

4.3.6 提高刑事和解技能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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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新刑诉下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的适用进行了研究。对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深入人心,传统的刑事司法理念逐渐被取代,恢复性司法理论的价值取向越来越被认同。刑事和解作为一种处理刑事纠纷的新机制,有别于辩诉交易、恢复性司法、私了、刑事调解,它具有保护被害人利益,促使加害人重新回归社会,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等方面的价值功能,契合时代发展的主题。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指控犯罪,但其最终目的是通过惩罚犯罪来维护社会秩序,公诉权的行使与刑事和解的核心价值是相容的,且刑事和解能够弥补公诉权行使效果的不足。与侦查阶段、审判阶段刑事和解对比,审查起诉阶段开展刑事和解工作的时机更成熟、优势更突出、效果更明显,最有利于刑事和解工作的开展。
  早在十几年前,全国各地已陆续纷纷对刑事和解制度进行了尝试和探索,可以说在实践中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运行模式,但却迟迟未将该制度进行立法,直到刑诉法于2013年修改后,才正式确定了刑事和解制度的法律地位。新刑讼法虽然对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程序专章进行了规定,但仅以三个条文从适用范围、条件、程序、法律后果等方面对该制度做了宏观的、原则性的规定,实践中仍缺乏统一、具体的可操作性规范,各地区依据各自制定的文件规范适用该制度,缺乏系统性、规范性,导致各地做法不一,使得刑事和解不能科学规范地运行。刑事和解经历了实践的考验,已经在立法上得到确认,但其作为一项程序制度如何保障其发挥最佳效果,还需要在实践过程中地不断丰富、完善、修正。本文以福建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开展刑事和解工作的现状为例,结合本人公诉办案经验及对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办案情况的了解,分析了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法律依据、在审查起诉阶段的适用现状。虽然刑事和解在运行中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仍面临许多质疑和尚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本文在数据调查、案例分析的基础上,从理论层面、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深入剖析办案实践中遇到的真实难题,总结反映实践困难,分析原因,从检察实务角度试图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以期真正起到指导实践、促进刑事和解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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