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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治理下我国政府公共责任机制的重构——以“三鹿奶粉事件”引发的食品安全危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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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和基本概念的理论阐释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基本概念的理论阐释

第二章 转型期中国社会的风险及政府治理的现实选择

第一节 风险社会的中国场境:转型期中国社会的风险景观

第二节 中国风险治理的现状及其问题

第三节 风险社会政府治理的现实选择

第三章 风险治理中政府承担公共责任机制的分析

第一节 “三鹿奶粉”事件演变出的新契机

第二节 风险治理中政府承担公共责任的作用

第四章 风险治理中政府公共责任失范的表现及原因分析

第一节 三鹿奶粉事件折射出政府公共责任的失范

第二节 “三鹿奶粉”事件中政府公共责任失范的原因分析

第五章 风险治理中我国政府公共责任机制重构的思路探讨

第一节 风险治理中政府公共责任机制的模式选择及现实意义

第二节 风险治理下政府公共责任机制重构的思路探讨

第六章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致谢

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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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世界全球化的加快及中国社会转型的加速,中国已跨入了“高风险社会”时期,公共安全受到严峻挑战。本文首先对风险社会理论、政府的公共责任、和“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等三个方面的相关基本概念作了界定和阐释。转型期的中国出现了自然灾害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以及国际风险等五大风险景观。风险治理的重要主体是政府,政府承担治理风险的公共责任是现实的选择,政府在风险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2008年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三鹿奶粉事件”为案例分析,对政府在处理风险危机中所承担的公共责任机制作了较为详细的分析。从三鹿奶粉事件的再剖析当中,我们发现政府在风险治理中公共责任出现了失范。在三鹿奶粉事件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中,找到了政府公共责任失范的因为并作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因此,在本文的最后从六个方面探讨了在风险治理中构建政府公共责任机制的重要思路,这些具体重构思路紧扣着当前政府体制改革和中国社会实际及其形势,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政府公共责任机制以应对当今中国社会的风险及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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