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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扩充我国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功能的必要性
(一)我国民事诉前证据收集手段匮乏
(二)我国民事诉前证据保全的立法缺陷
1.我国诉前证据保全功能不足
2.我国诉前证据保全实施程序不完善
3.我国诉前证据保全的性质是一个附随程序
4.我国诉前证据保全缺少程序保障
5.总结
二、民事诉前证据保全的传统功能
三、民事诉前证据保全的功能扩张
(一)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功能扩张的物质根基
(二)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功能扩张的理论依据
1.古典辩论主义的修正——协同主义
2.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
(三)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功能扩张的立法实践
四、功能扩张的关键点——德国独立证据调查程序
(一)德国独立证据调查程序具体内容
1.德国独立证据调查程序的类型和许可条件
2.德国独立证据调查程序的管辖
3.德国独立证据调查程序的申请
4.德国独立证据调查程序的裁定
5.独立证据调查程序中当事人的程序保障
6.独立证据调查程序的口头商议制度
7.独立证据保全程序中证据的效力
8.独立证据调查程序的诉讼期间
(二)德国独立证据调查程序新扩充的现代功能
1.确定事实
2.收集与开示证据
3.促成裁判外解纷
(三)德国独立证据调查程序的意义
1.诉前证据保全的功能从一元向多元扩张
2.诉前证据保全地位从附随程序到独立程序
3.强化保障了诉前证据保全的程序权利
五、扩充我国诉前证据保全功能之构想
(一)我国诉前证据保全多元化的功能定位
(二)完善我国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具体构想
1.新增诉前证据保全类型和条件
2.加强我国诉前证据保全的独立性
3.完善我国诉前证据保全的程序权保障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