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环境监管失职罪研究——以李某、陈某环境监管失职罪一案为例
【6h】

环境监管失职罪研究——以李某、陈某环境监管失职罪一案为例

代理获取

目录

封面

声明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目录

引言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案件基本事实

(二)分歧意见与争议

1.辩护意见:李某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成立

2.合议庭分歧意见:间接故意抑或轻信过失

3.法院认为:成立过失犯罪

二、本罪的国内立法历史沿革

三、相关问题的法理分析

(一)本罪主观罪过的认定

1.大陆法系关于罪过的理论

2.英美法系关于罪过的理论

(二)本罪与监督过失理论

(三)本罪因果关系的认定

1.大陆法系因果关系主要学说

2.英美法系因果关系主要学说

3.我国对于因果关系理论的吸收及发展

4.本罪的因果关系的特点

5.本罪与疫学因果关系的联系

(四)相关刑事政策的发展

1.刑事政策之概述

2.本罪刑事政策国内外之比较

3.本罪与“可持续的环境发展观”、“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间的关系

四、结 论

(一)本案的结论

1.主观罪过方面:两被告人均为间接故意

2.李某的行为与危害结果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3.对本案相关刑事政策的思考

(二)立法的完善

参考文献

后记

展开▼

摘要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97年刑法新纳入的一个罪名,具有环境犯罪及渎职犯罪双重属性。本文以被告人李某、陈某环境监管失职罪一案为主线,争议焦点有二:(一)李某、陈某罪过形态是故意还是过失;(二)李某利用职权违法发放排污许可证行为与明江水源的污染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本文拟通过该案例,探究环境监管失职罪的主观罪过问题、因果关系问题及与相关的刑事政策之间的关系。
  本研究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李某、陈某环境监管失职罪一案的基本案情,从案情、分歧意见及案件争议焦点等三方面介绍,从而引发对“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构成要件的法律探究。第二部分:简略阐述本罪的国内立法背景,为第三、第四部分的论述做背景铺垫。第三部分:在争议焦点的基础上,深入探究罪过、监督过失理论、因果关系(尤其是疫学因果关系)以及相关的刑事政策的法理问题。认为:环境监管失职罪应坚持“无罪过则无过失”的原则,其主观罪过应为复合的罪过;监督过失理论仅适用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的情形,故意的情形则不适用;因果关系的理论种种,只要能为实践所服务,都可以加以利用。另外,疫学因果关系应当作为传统因果关系理论的补充;从当前的刑事政策看,对本罪的应当要从严惩处。第四部分:提出对本案的观点以及对本罪立法完善的构想,作为本文研究的基本结论。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