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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委托代理、股东优势与激励契约设计——来自食品类上市公司的研究

摘要

基于食品企业公司治理的双重任务、双重委托代理与股东优势三个特征,构建双重委托代理模型理论分析了食品企业的最优激励契约均衡条件,并着重探讨了次优激励契约的设计问题,而后以食品、饮料行业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表明,食品企业普遍建立了与公司经营业绩相联系的薪酬激励机制,但政府并没有建立起与食品安全控制相联系的激励约束机制,这容易导致经营者过度关注公司经营业绩,忽略食品安全控制。同时,股东优势会降低股东激励系数变化幅度,增大政府监管机构激励系数变化幅度。研究还发现,加强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提高监事会持股数量,有利于激励经营者在食品安全控制中做出更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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