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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立法的程序控制

摘要

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针对未来发生的不特定事项设定权利、义务而制定普遍行为规则的行为,其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巨大.一旦立法内容出现偏差,必然会对社会造成很大危害.特别是行政规章,其制定者为负责管理某一专门领域行政事务的行政机关或地方政府,在进行行政立法时,"往往立足于适应一方一域之管理需要,保证其令行禁止的思维角度,以致难以摆脱立法偏私的弊病".rn 行政立法的程序控制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程序控制能够有效地约束行政立法权、使公民权利益与行政权力取得平衡。当前我国行政立法中存在长官意志严重、行政立法提案和建议权的主体范围需要扩大等问题。完善行政立法程序要完善行政立法公示制度、行政立法听证制度、行政立法信息公开制度、行政立法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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