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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司法认定—兼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之规定

摘要

著作权属于法定权利而非自然权利。如果无法认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则无法适用侵犯著作权罪。本文以《关干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为对象,提出司法认定的解决路径。以朝阳区法院审结的首例侵犯著作权罪案件为对象,对司法实践进行分析。鼓励权利人自诉,建立“自诉为主,公诉为辅”的起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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