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长直选与二二八事件

摘要

日据下成长起来的一代台籍精英,反对台湾总督府的独裁统治,要求直选地方领导人,遭到残酷镇压。台湾光复后,他们渴望分享政治权力,取日本人而代之,满足他们建设家乡的愿望。陈仪建立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起用亲朋故交,闽浙籍官僚垄断了政府的主要权力,将大陆任人唯亲那一套带到台湾,行政低效,严重挫伤了台籍精英建设家乡的积极性。他们视长官公署为新总督府。台籍精英纷纷参选省县市参议员,在各级参议会畅抒已见,批评长官公署的劣政。大陆宪政运动高涨,台籍精英倍受鼓舞,要求尽快实现台湾县市长直选。陈仪认为,台湾条件尚不具备,民主政治应循序渐进,他无权决定台湾县市长直选。二二七缉私血案爆发后,台籍精英组建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提出直选县市长等诉求,陈仪被迫答应,希望息事宁人,行缓兵之计。蒋介石视其为暴乱,要推翻南京国民政府在台湾的统治。国军增援部队登陆台岛,大开杀戒。为了缓和省籍矛盾,白崇禧被迫宣布择期直选县市长,却未能兑线。台籍精英坚持台湾地方自治的诉求,继续要求直选县市长。1950年8月,台湾终于开始县市长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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