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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人刊立墓志的形式意味——从丧家角度看墓志文“十三事”异刻现象

摘要

古人刊立墓志的最初目的是为了标识墓地,发展到后来,又兼有了传名不朽与抒发哀情等功能,并形成以墓主讳字、乡邑、履历、卒葬年月等"十三事"为内容主干的书写体例.就此而言,"十三事"的出现与完整与否其实是墓志各项功能实现的必要条件.但是将六朝石刻与唐代墓志,或唐代墓碑与唐代墓志进行比较后发现,唐代墓志存在的异刻现象不仅在数量上远超前代墓志与同时期墓碑,而且异刻的表现形式除了一般的留白、补刻、省刻等外,墓志文字所发生的讹误衍脱更导致"十三事"所载信息发生歧误、脱漏、雷同等现象.这显然与唐人在墓志中所表达的诉求自相矛盾.面对这类异刻现象,除了王昶、黄本骥、陆增祥以及岑仲勉等人曾作提及或分析外,尚未见到今人正面关注并作深入阐释.不仅如此,若依学界现有研究视角与相关结论,这类问题不惟难以解答,且时有龃龉之处.鉴于这些"异刻"反映了墓志刊立过程的复杂性,可以丰富对丧家地位及其动机等的认识,本文暂选取与墓志功能关系最为紧密的"十三事"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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