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资本市场法上衍生产品的法律概念探析

摘要

本文试图通过对韩国资本市场法上衍生产品的定义,特征以及衍生产品的相关概念等进行阐述、分析,韩国资本市场法通过统合各部门法对衍生产品分别进行的规制,消除了衍生产品交易规制上的混乱性,形成了衍生产品规制的一元化,这在一定程度上积极地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虽然也是从衍生产品的基本构成要素期货、期权、互换出发进行了定义,但是,对于什么是期货、期权、互换却没做出明确的规定,并且,对于证券与衍生产品的区别,法律上也没给出明确的标准,这样的话就很容易导致金融产品相关概念的混乱,投资者的保护也会成为问题。因此,我国有必要在法律上对衍生产品做出合理的界定,在此基础上,对衍生产品的基本要素期货、期权、互换应当进行明确。相反,韩国资本市场法上对衍生产品进行了相对系统性规定。首先,资本市场法上对金融投资产品进行了定义,基于金融环境的变化与新种金融产品的出现,在对金融投资产品的定义上采纳了概括性原则。其次,通过法律的形式对证券与衍生产品进行了区分。而对于衍生产品,则依据衍生产品的基本构成要素,即期货、期权与互换,通过其构成要素的方式对衍生产品进行了定义。这在一定的程度上明确了各种金融投资商品的法律地位,对我国衍生产品的相关立法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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