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角度看我国城乡逆向财政机制

摘要

深入研究2002-2011年中国财政(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的运行机制,结果表明存在的逆向财政机制使农村居民所承受的负担大于其所获得的收益.农村财政逆向程度十年平均为50.43%,仅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政府就从农民索取财富24216.11亿元,加上基金预算中的土地出让收入,总量达到76805.28亿元.不改变这种逆向机制,城乡收入差距很难收敛,分配更加不公平.为了实现城乡收入分配差距的收敛,需采取相应策略消除逆向财政机制。第一,进一步提高公共财政预算中对三农的支付比例,整体消除公共财政预算的逆向特征。第二、从税收角度改革以消除农村居民的额外税收负担,将农村居民承担的额外税收负担通过提供公共物品或转移支付的方式,整体返还给他们,通过财政开支的乘数效应缩小城乡差距。第三、我国当前的土地制度改革一方面要遵守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效益;另一方面,也要注重公平原则,做好土地征用补偿制度设计等工作,保障农民合法的经济和社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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