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人的俗世化信仰

摘要

信仰源自人的生命存在的本真方式,是人对自己的超越性和终极性的价值确立、坚守与强化。无论何种形式,只要关涉终极和超越的价值内容,就包含信仰问题。或者说,信仰关涉的是价值观被确立与坚守的虔诚度、神圣性、至上性,而不是民族、宗教派别等外在形式。总之,信仰与宗教是两件不同的事—虽然迄今为止,宗教信仰是信仰最成熟最普遍的形式。信仰是内容,宗教是形式;信仰是内核,宗教是外壳。如果其他社会文化形式能帮助人们确立终极价值,它也就有了信仰的功能。中国人是有信仰的,只是人们的信仰很少像其他民族那样采取宗教信仰形式;即使是宗教信仰,又尽可能将其世俗化、生活化、“此岸”化。易言之,无论是宗教信仰还是非宗教信仰,中国文化很少以世俗生活之外的目的为目的,很少把价值根据建立到彼岸世界。中国原汁原味的传统信仰,主要是天帝祟拜和祖先崇拜。早期中国文化中还有许多其他的信仰,而且不同地区,不同部落,信仰还存在很大差异。尤其在南方,原始的宗教信仰与巫术结合得更紧密,神灵世界更加神异、复杂、瑰丽,“好巫尚鬼”之风盛行。由是观之,人们的俗世化信仰以及无信仰的民族文化特点,不是天生的,不是这个民族命定与众不同,而是历史地造就的,是中国人适应历史上不断更替的王朝、变幻莫测的政局而铸就的生存本能。中国人的俗世化信仰,经半个多世纪政治游戏的重铸,目前要说还有信仰的话,主要内容是官本位(权力崇拜)和道德理想主义的混合物。这是我国价值建设必须面对的现实,也是出发点。在这样的语境下,试图通过宗教途径重建中国人的信仰,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如果说,中国文化早已完成了“由圣人凡”的俗世化过程,那么现在它要继续做的,是由“官权”到“人权”的再转换。如果说当今中国需要启蒙的话,它的任务就是批判和否定变相的皇权意识,批判和否定异己的权威对人的价值、尊严和权利的摧残,批判和否定官僚权力对人的主体性的颠倒、对人的自由天性的扼杀。如果说当今中国需要重建信仰的话,这种信仰不是信仰神,也不是信仰权和钱,而是信仰人本身——承认人人生而平等,承认每个人都有不可剥夺的价值、尊严和基本权利(即使剥夺某些罪犯的权利,也必严格依法,且不能突破人道主义底线),尊重和肯定人的主体性、能力和自由,为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创造尽可能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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