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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水养殖贝类体石油烃残留与人体健康安全性探讨

摘要

根据2002年~2013年《省级水产品药残—贝类有毒有害物质抽检》、《福建省闽东沿岸生态监控区监测》、《近岸贝类与沉积物质量趋势性监测》、《福建省海水贝类养殖生产区划型工作》等全省海水养殖贝类有毒有害物质检测资料,着重对养殖僧帽牡蛎(Saccostrea cucullata)、缢蛏(Sinonovacula constricta)、菲律宾蛤仔(Ruditapesphilippin Adams)、泥蚶(Tegillarca granosa)体内石油烃残留与人体健康安全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结果表明,福建沿海养殖的牡蛎产品石油烃残留量的检测范围在1.4mg/kg~196.1mg/kg,总平均值为13.4mg/kg;缢蛏产品体内石油烃的残留量范围在2.58mg/kg~179.7mg/kg,总平均值为15.8mg/kg;菲律宾蛤仔产品体内石油烃的残留量范围在1.88mg/kg~34.1mg/kg,总平均值为9.17mg/kg;泥蚶产品体内石油烃的残留量范围在1.1mg/kg~26.0mg/kg,总平均值为8.39mg/kg.4种受检的贝类产品,石油烃的残留水平高低顺序是缢蛏>牡蛎>菲律宾蛤仔>泥蚶.在不同养殖水域,同种养殖贝类石油烃的残留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性,6个沿海地市养殖的牡蛎产品、缢蛏产品、菲律宾蛤仔产品和泥蚶产品,其石油烃残留量水平顺序是泉州市>厦门市>莆田市>福州市、漳州市、宁德市;泉州市>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宁德市;厦门市、宁德市>福州市、泉州市>漳州市>莆田市和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宁德市.根据国内有关学者研究提出的,当水体中石油烃浓度为<0.05mg/L时,贝类体富集的浓度处于中国一类(15mg/kg)和二类(50mg/kg)海洋生物质量标准之间,即≤25mg/kg不会影响到食用安全.检测结果表明,福建沿海抽检的牡蛎产品有92.7%为食用安全;有80.9%的缢蛏产品食用安全;有96.2%的菲律宾蛤仔产品食用安全;有96.9%的泥蚶产品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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