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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四川乡试中的地方政府——以南部县为例

摘要

清代四川乡试虽有总督、藩、臬等省一级政府负承办之责,在朝廷制度和省级衙门政令之下,地方州县也需协助乡试,既要负责传达朝廷相关考试政策,服务应试士子,又要派遣书役门斗、阴阳学、医学等赴省帮办闱差,还要摊派各种与考试相关的费用.由于清代州县政府并没有实际上的行政经费,朝廷也没有明确规定乡试之年帮办闱务差役的费用问题,这就成为州县政府对部分政令消极执行乃至抵制的一个重要原因.尽管如此,地方政府在乡试中实际上扮演者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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