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二审证据审查运用程序完善研究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二审证据审查运用程序完善研究

摘要

对审判机关而言,证据审查判断程序在一审、二审中并无实质区别,在法律依据上也有刑事诉讼法专章"第二审程序"和"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详尽规定.但对检察机关而言,办理二审案件的证据审查运用程序与办理一审案件就有很明显的区别了.在办理第一审案件中,检察机关在将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前,可以通过法定的审判前置程序——审查起诉程序,对证据进行周密的审查判断.但在办理第二审案件中,检察机关的一切诉讼活动都隶属于二审审判程序,不再在该诉讼程序中居于主导地位,并且只有为期一个月的阅卷期限.因此,如何在现有的刑事诉讼程序体系内,从程序上充分保障检察机关在第二审程序中做好证据审查运用工作,对检察机关完成二审检察监督任务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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