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解析与检视

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解析与检视

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依法治国决定》)开启了我国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序幕.如火如荼的司法改革进程中,"刑事庭审实质化"或"庭审实质化"(以下均统称庭审实质化)一词在近两年被反复提及,成为学者与实务界瞩目的焦点.这一并未出现在《依法治国决定》中的语汇有着怎样的内涵,能否成为破解实践难题的"密匙",如何认识已经推行的改革举措,怎样评价改革取得的效果,这是本文予以正视和回应的问题.从改革举措的内容看,庭审实质化已经“溢出”了“开庭审判”这一环节,在事实上己不限于有关庭审活动的技术性修正了,因此存在名实不副的瑕疵。就改革效果看,庭审实质化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庭审的中心地位,对于“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受制于试点范围的局限性与试点时间的短暂性等因素,过高的评价显得并不妥当。在看来,庭审实质化作为“单兵突进”式的改革,只有与侦查中心主义的流程改造、案卷中心化操作方式的修正等其他改革结合起来,形成“万马奔腾”的态势,才能真正产生应有的效果。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