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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河流生态环境用水的界定与确定方法探讨

摘要

通过国内外生态环境用水的研究现状分析,根据浙江省实际,提出浙江省河道生态环境用水的定义.根据山区河道、平原河道、感潮河道的特点,分别提出生态环境用水的计算方法.生态环境用水又称生态用水、环境用水或生态环境需水、生态需水、环境需水。生态环境用水最早是在20世纪40年代由美国提出的,当时随着水库的建设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提高,美国的资源管理部门开始注意和关心渔场的减少问题,美国渔业和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对河道内流量与鱼类生长繁殖、产量进行了许多研究,提出了河流最小环境(或生态)流量的概念。根据生态环境优先的原则和兼容性原则,我国在《制订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GB3839-83)中规定:一般河流采用近10年最枯月平均流量或90%保证率最枯月平均流量;流向不定的水网地区和潮汐河流,采用流速为零时低水位相应水域的水量。为保护浙江省河流的生态环境功能,入海河流的年水消耗量不能超过 30%,其中对于上游山丘区河道,可以考虑用90%保证率的最枯月平均流量作为维持河道生态环境用水的最小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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