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2006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从'区域绿地'到'政策分区'--广东城乡区域空间管治思想的嬗变

从'区域绿地'到'政策分区'--广东城乡区域空间管治思想的嬗变

摘要

近年来,广东省在区域空间管治机制上进行了大量探索。2002年,《广东省区域绿地规划指引》首倡"区域绿地"概念,通过对区域生态安全控制线的划定,强调了对区域不可建设用地的优先关注,并使对生态资源的管治由部门单向负责转向统筹协调。2003年,《广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在"区域绿地"单一管治区的基础上,扩展提出了"三区六线"的管治体系,从规划管理的角度赋予了土地、空间政策属性,通过差异化的土地开发许可实施对空间开发的控制。2005年,《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再次将土地、空间的政策属性从单纯的规划管理层面拓展到社会综合层面,提出了"政策分区"这一全新的空间管治思路。即根据空间发展战略和规划建设要求,以深刻影响区域长远发展大局的战略性资源和战略性地区为重点,将全部建设用地及生态用地划分为不同类型的政策地区,实施有针对性的战略性政策引导和综合治理,并遵循依法行政、有限干预、明晰事权的原则,进一步将管治要求落实到空间,在各级政府间进行事权划分,保障了各级政府对区域空间的有效管理和调控。从"区域绿地"到"政策分区",广东省区域空间管治思路从单—到综合、从部门管理到社会共治、从地方各自为政到区域统筹协调,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新颖的地方性空间管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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