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的礼乐文化与'德'的观念

摘要

伦理观念是社会发展变化的产物,探讨秦的伦理观念必须以秦的历史为基础.秦在立国之前就受西周礼乐文化的影响,在西周晚期到春秋时期,与宗族组织相应,秦建立了完备的礼乐制度。礼乐文化与“德”的观念密不可分,西周时期具有人文主义倾向的礼乐文化滋生了“德”的观念,要求“明德慎罚”、“敬天保民”。秦“德”作为一种政治手段被运用于两个方面:一是用来缔结君臣关系;另一方面是用来处理与其他诸侯的关系。秦“德”以现实利益为基础,以恩惠与回报为内容,功利色彩浓厚而道德意味淡薄。在用“德”构建的君臣关系中,恩惠是某个君主所赐,回报也应是给君主个人,“德”被完全个人化了,用“德”构建的君臣关系是一种新的君臣关系。西周晚期到战国初期秦的礼乐文化和具有功利色彩的“德”的观念,是在周王室衰微、诸侯争霸这种新的社会环境中、是在秦依靠自身力量独立走上政治舞台的过程中发展出来的,这既是对旧的文化模式的突破,又为后来的迸一步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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