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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施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表征分析

摘要

国资委颁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2006-6-6)>责令央企自2006年起,应逐步构建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度实施已有二年多,央企是否成立了风险管理机构、制订并实施了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效果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本文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研究,发现央企业施行全面风险管理效果差强人意,形式重于实质.从上市央企发现,实施这一制度的央企效益并不明显.因此,某些政府部门认为,通过简单地颁布规章就能提高企业效益并不可行,本文的结论就是一个好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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