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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国有与土地私有制度的历史搏斗——兼论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若干思路

摘要

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是中国农民的千年梦想.农民土地私有制是劳动者的所有制,不是剥削者的私有制.把以生产者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当作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个巨大的理论误区.农民翻身解放,农业振兴与腾飞,必须解决土地所有权的农民归属问题.马克思之所以倡导合作制,主要在于它以不侵犯农民土地所有权为原则,严格建立在互惠、互利和自愿的基础之上.农民合作制应该是在农民土地私有制经过长期发展之后的自然产物.如果土地制度改革遭遇困难,可以借鉴与土地所有权分离的农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规律和经验,淡化土地所有权概念,不必过分纠缠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在土地国家所有基础上,通过合作化的渠道逐步实行工厂制度,开创企业化、社会化的农业新时代,应该是比较现实的合理的制度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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