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2008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的两个层面——以深圳市龙岗区两个研究课题为例

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的两个层面——以深圳市龙岗区两个研究课题为例

摘要

本文倡导政府规划要象制定法律一样严肃,民生(社区)规划要象生活一样“精明”。通过深圳市《龙岗区年度实施计划项目库建设机制研究》说明我国城市规划公众参与在政府层面的困境:城市规划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决策,其他职能部门由于在决策阶段参与程度不足,从而在城市规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问题暴露出来,影响了城市规划项目的建设进度,甚至城市规划项目无法实施,影响了城市规划的公信力;通过《龙岗区大鹏半岛社区规划师制度研究》,说明我国城市规划公众参与在普通民众层面面临的困境:社区规划师的本质特征是根植性,根据我国社区规划建设现状进行社区规划师制度的建设仍不成熟,但可以借鉴社区规划师制度吸纳居民的意见,利用市场的力量进行旧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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