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第十七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 >论经济法基本原则之维护市场竞争原则——以德国《金融市场稳定基金法》为例

论经济法基本原则之维护市场竞争原则——以德国《金融市场稳定基金法》为例

摘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干预行为的正当性要求经济法应当将维护市场竞争作为其基本原则.维护市场竞争从积极意义上理解是法律直接追求维护市场竞争这一目的,从消极意义上理解,则是经济法律制度要做到尊重市场、不妨碍竞争的最低要求.德国《金融市场稳定基金法》分别从基金的使用期间、使用条件和使用的方式上遵守了维护市场竞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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