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生信息素养能力指标体系研究

摘要

本文通过借鉴国内外的信息素养定义、高校信息素养能力指标体系,参考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有关高校信息素养教育的指导性文件,同时结合中国信息素养教育的现状,建立了初步的医学生信息素养能力标准体系:标准一:有信息素养的医学生有能力决定所需信息的性质和范围;标准二:有信息素养的医学生可以有效地获得需要的信息;标准三:有信息素养的医学生能够正确地评价和信息搜索过程,包括评估所获得信息的实用性和相关性,比较从各种信息员获取的信息,评估其可靠性,有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及时性;标准四:有信息素养的医学生能够管理其搜集的信息,并能采用适当的方式交流、表达信息;标准五:有信息素养的医学生能将选择的信息融入自身的知识体系,形成新的知识体系,并应用于医学实践;标准六:有信息素养的医学生能够了解信息素养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和终身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认可专业领域的最新进展保持跟踪的必要性;标准七:有信息素养的医学生要能够认识与信息使用与信息技术有关的经济、伦理、法律和社会观点,有效地、合理合法地利用信息,以实现特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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