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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险利益原则在我国海上保险中的确立

摘要

保险利益原则经过两百多年的发展,不仅被各国立法确定为保险法的基本原则,而且在保险法中得到了贯彻和彰显,成为整个保险法的灵魂。在人类越来越寻求安全和保障的今天,保险业更加蓬勃发展,保险利益原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也有了新的发展。对于海上保险法而言,保险利益原则当之无愧成为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有句古语叫做“无保险利益无保险”。其关系到保险合同的有效与否,以及保验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是否给予赔偿方面的问题,因此在实务中经常成为当事人争议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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