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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型环境犯罪因果关系证明中被告人举证责任论要——以环境行政立法和《侵权责任法》第66条为借鉴进行诠释

摘要

刑事诉讼中污染型环境犯罪因果关系证明难度巨大,基于公平、公正、效率等价值,需要改变传统证明责任分配规则,适当让被告承担部分举证责任.污染型环境犯罪因果关系证明中,被告不仅应对自己提出的抗辩事由承担证明责任,还需对因果关系不存在承担反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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