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都市区城镇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

摘要

纵观国际国内城市发展经验,特大城市特别是超大城市往往在1-2万平方公里方圆的范围内形成一个"中心城区-卫星城"相互促进的大都市区城镇体系,成为区域乃至全国经久不衰的经济中心和增长引擎.北京作为中国首都所在地,其城市增长过程中也逐渐形成一个包括北京辖区及周边地区的北京大都市,但由于历史、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北京大都市区城镇体系严重错位,制约都市区高效可持续发展.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和地理的因素,也有经济体制制度的约束,更有城市规划理念的落后和规划实践的失误。提出要重点建设与中心城区保持适度距离的1-2个集就业、居住、服务一体的大型综合新城,承担北京大都市区副中心功能,发挥对中心城区产业和人口的平衡疏解效应。新城建设选址不应以己有大型卧城为基础,而应兼顾就近大型基础设施(如机场)和较大扩展空间。新城规划和建设应打破己有的行政辖区约束,由北京市或国家层面成立国营城镇开发公司,对新城开发实施预先整体的土地收储开发机制,防止新城开发高成本和房地产化。对机关事业单位建设用地实施货币化的成本效益考核机制,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外迁,对具有较大产业集聚效应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入驻新城,实施办公用地和职工居住用地一体的激励机制,促进新城就业居住平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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