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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面临的困境与出路

         

摘要

一、困境1.上下机构不对口。根据川府发〔1987〕225号文件规定,四川省只在乡(镇)建立了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省市县区均无相应机构与之对应,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2.基层无专职工作人员。各乡(镇)虽然在名义上成立了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但实际工作全部由挂副主任官衔的农经站长承担。农经站长由于身兼数职,力不从心,根本无暇顾及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3.有偿服务阻力大。根据四川省农牧厅、物价局《关于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使用范围的通知》精神,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应实行有偿服务。但在执行中却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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