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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反垄断行政案件亟需正视的若干问题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实施,对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均具有重大的意义。反垄断法总共8章57条,既反经济垄断更反行政垄断,除以合法性、合理性、竞争性和安全性为原则外,更以合理性原则贯穿始终。反垄断双刃剑的功效决定了政府管制的边界、高度专业性问题的判断预期未来经济走向,民事行政双轨制救济机制决定了司法审查在反垄断法实施中的重大作用。审理反垄断行政案件亟需正视以下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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