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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方式与界限解读

         

摘要

2007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由于以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案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笔者就准确掌握《意见》的精神实质以及此类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作进一步的分析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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